通知公告
学生服务中心
学生服务中心是全面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学生教育管理、资助服务、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校园文化建设、校风学风建设等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实施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指导、监督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
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;负责制定与实施学生工作计划;为学生提供各种教育、指导和服务活动。负责制定、完善与实施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负责接待学生及家长的来信、来访、投诉工作;督促学生自觉维护学校教学、生活秩序,及时处理校内的各类学生违纪行为,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处分材料的复核工作;抓好全校学生的学年鉴定工作。负责学生评奖评优、表彰工作;
二、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
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负责开展对学生的入学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思想道德教育、安全法制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(咨询)、形势政策教育及其他日常教育。
三、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
负责全校辅导员(含学生工作干部)队伍建设,与人事处和各二级学院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选聘、培训、培养、考核、晋升等的组织与管理。
四、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
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,给教职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,促进校(院)文明建设,主要包括院容院貌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。
五、做好学院学生稳定安全工作
制定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处理校园各类群体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和组织上报工作,做好各个特殊敏感时期的校园学生稳定安全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文化建设工作
以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目标,制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,积极组织创建文明示范宿舍,为学生提供安全、舒适、文明、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七、负责安排值班工作
安排节假日(包括寒暑假)的各类值班工作,配合保卫干部检查学校保卫工作,协同处理各类人身、财产、安全突发事故,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和应急对策,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,并代表学校做好善后处理的跟踪事宜
八、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
做好学生干部培训、考核和换届工作,不断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管理和教育中的积极作用。
九、其他有关工作
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,做好新老生接待、新生军训、学生职业生涯规划、毕业生离校、义务征兵、士官直招、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。